汐溟版权律师-电影合同漫谈第70期
2020-07-18T03:58:46+00:00扫码使用新片场app投屏
笔者所见的实务更为严谨,当事人在合作拍摄影片合同中,不仅会分配备案报审的责任,而且会细化备案、龙标和公映许可证的具体通过时间,若迟延,则负有该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将承担违约责任,支付违约金,若迟延到一定的程度,则为报审不过,将会引发清算资产的后果,事实上项目终结。当然,备案报审非当事人可控制,建议慎重将备案报审迟延或不能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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